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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山区法院开发区(域城)法庭主动接受人大监督,保障优化法治营商环境走深走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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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山区法院开发区(域城)法庭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区党委政府营创法治营商环境系列要求,充分认识优化法治营商环境的重大意义,通过主动接受区人大监督的工作方式,彰显司法公信力,推动建立法庭与企业的良性互动关系,全方位争取企业的理解、信任和支持,以优质高效服务,努力打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良好法治营商环境,让群众和企业放心、满意。
该案是原告山东某防爆装备科技有限公司与被告义煤集团某煤业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被告是外省企业,对博山区的法治营商环境不了解,对法庭能否公正审理也有疑虑。
在区人大的当庭监督之下,法庭客观公正的分析了案件事实,作为本地企业的原告放弃不合理诉求,实事求是的主张了欠款数额,被告最终打消了疑虑,相信博山区的法治营商环境是优质的。
被告委托诉讼代理人王律师说:“博山区人大的监督之下,法庭审理公平公正公开,经核对原告公司没有多要一分钱,我们对博山区法治环境的公平性非常放心,所以不再提任何异议。我没有调解的授权,但是我愿意心悦诚服的接受法庭的判决,保证不上诉。”至此,这起纠纷圆满解决,营创法治营商环境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今后工作中
开发区(域城)法庭将以依法保护为前提,平等保护为核心,全面保护为基础,坚持各类市场主体的法律地位平等、法律适用平等、法律责任平等,不因地区、所有制性质等不同而在审判尺度上有所不同,保证所有企业依法平等适用生产要素、公开公平参与市场竞争、同等受到法律保护、共同履行社会责任。